关于上海碳市场回购交易业务手续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上海碳市场回购交易业务手续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5

沪环境交〔2024〕1号

各交易参与人:

为规范上海碳市场回购交易业务收费行为,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拟对回购交易业务收取手续费,具体如下:

一、 收取标准

初始交易时,按照初始成交金额的2‰向回购交易双方分别收取;购回交易时,不收取手续费。

二、 优惠措施

自上海碳市场回购交易业务正式上线起至2024年6月底,手续费减半收取;自2024年7月起恢复正常收费标准。

本标准于2024年1月26日起实行。

特此通知。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