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碳市场回购交易业务手续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上海碳市场回购交易业务手续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5
沪环境交〔2024〕1号
各交易参与人:
为规范上海碳市场回购交易业务收费行为,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拟对回购交易业务收取手续费,具体如下:
一、 收取标准
初始交易时,按照初始成交金额的2‰向回购交易双方分别收取;购回交易时,不收取手续费。
二、 优惠措施
自上海碳市场回购交易业务正式上线起至2024年6月底,手续费减半收取;自2024年7月起恢复正常收费标准。
本标准于2024年1月26日起实行。
特此通知。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