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近日,山西省太原市召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调度会议,围绕8类改革任务、22项改革举措,部署三项重点工作,要求于今年年底基本形成权属清晰、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林草产业总产值年增幅达到5%。
会议提出,要推进三权分置,在林权存量数据整合和登记发证方面,古交市与阳曲县先行先试形成试点经验。各县(市、区)需在8月底前完成存量数据整合入库,12月底前实现符合条件宗地登记发证率超90%的目标。同时,各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要在7月底前化解可解决的林权历史遗留问题,无法解决的纳入跟踪管理;扎实开展国有林权数据调查整合入库工作,6~8月完成市级国有林权数据整合入库。
要推动规模经营,借助“合作社﹢林农”等模式,培育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林业部门协助阳曲县和娄烦县等36家造林扶贫合作社议标参与林草生态建设,拓宽林农增收途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阳曲县、东山林场要在6月底形成森林多功能经营经验并推广;全市五大国有林场要在12月底完成经营方案编修,确立可持续经营模式。
要保障林木权益,林业部门要精心编制“十五五”林木采伐限额规划,合理提升采伐力度,优化林木采伐手续办理流程,将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全面提升服务效率;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对国家和省级公益林进行优化,消除林农在发展旅游、康养产业过程中的阻碍。
会议要求,各县区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按照既定目标和任务,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落实。林业部门要深入实施林改“五大行动”,包括国有林场“百场带千村”、林草乡土专家帮扶、生态护林员管理、绿色金融森林保险及林草产业富民行动,确保按时高效完成任务,为全市林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郭锋 张舰)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