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植物司:守护万物生灵 促进和谐共生
野生动植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可缺少的战略资源。保护濒危动植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关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2022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局之年。站在历史的新起点上,国家林草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始终心怀“国之大者”,通过建章立制、综合施策、监测防控、对外交流、强化执法等,积极构建起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高质量保护体系,切实维护国家生物安全,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开启了新的征程。
西双版纳植物园
构建制度基石
谋划发展蓝图
2022年,动植物司不断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顶层设计,积极推进保护法律制度体系建设和规划编制。
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广泛征求意见,组织评估论证,及时研究提出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建议,大部分得到采纳;持续推进配套制度建设,主动研究《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修订工作,组织起草有关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重要栖息地评估认定、专用标识管理等规定草案,完成拟定《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第一批)》,配合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制定《野生动物检疫办法》《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等。
组织编制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规划,完成《国家植物园体系规划(2022—2035年)》《全国鸟类迁徙通道保护行动方案》《“十四五”全国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建设方案》《濒危野生植物扩繁和迁地保护研究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以及虎、长臂猿、朱鹮等野生动植物专项保护规划、方案的起草,组织编制《野生动物监测技术指南(试行)》《野生植物监测技术指南(试行)》,指导各地科学系统构建监测和保护管理体系。
全面实施保护
拯救濒危物种
2022年,一系列野生动物保护的热点话题如灭绝式非法捕杀蚯蚓、东北虎近亲繁殖、中华鲟和长江白鲟保护等引发全社会广泛关注,按照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动植物司及时组织研究,提出对策,推进问题快速解决。
加强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系统研究全国第五次大熊猫调查、野外保护、圈养种群管理。2022年新繁育成活大熊猫幼仔37只,全球大熊猫圈养种群数量达到698只。成立亚洲象、海南长臂猿保护专家委员会和野生植物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指导各地组织实施48种极度濒危野生动物和50种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系列保护项目,强化野外巡护、收容救护、野化放归和野外回归,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总体不断扩大。
完成第二次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全面掌握了我国最受关注的283种野生植物的种群数量、分布、就地保护和受威胁状况。调查结果客观反映了我国一部分国家重点保护或重点关注野生植物资源的基本情况,既展现了多年来我国野生植物就地和迁地保护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也摸清了部分物种面临的威胁和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今后开展野生植物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科学依据。完成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迁地保护情况调查,编写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迁地保护情况调查报告》。持续推进兰科植物资源专项调查,已累计完成约9.2万个样方调查,记录兰科植物约1280种,录入约14.6万条地理分布记录,发表墨脱蝴蝶兰等兰科植物新种35种。
加快第二次全国野生动物资源调查进度,开展野生动物监测试点和鹤类、鹳类等越冬水鸟同步调查监测,组织编制《鸟类环志技术规程》等技术标准。强化对鄱阳湖水利枢纽等系列重大建设项目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影响的科学评估,提出了预防和减缓负面影响的意见建议,统筹兼顾野生动植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
加强行业规范管理
推进野生动物致害防控补偿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和系列措施的落地见效,许多地区野生动物生存、繁衍、栖息环境持续改善,种群数量不断恢复,活动范围不断扩大,导致野猪等野生动物损毁农作物、伤害人畜等现象日益严重。
为此,国家林草局会同有关部门在广泛调查、深入研究、综合试点的基础上,针对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特点与规律分类提出了应对措施,探索了监测预警、预防控制、补偿保险等致害防控举措,明确了指导、组织、监督各项措施的分工职责,研究拟定了工作方案。
指导各地排查行业安全隐患,对人工繁育老虎马戏表演等重点事宜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应对策略。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北京市启动野生动植物进出口一次性申请试点,提出快速、简捷办理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口事项,支持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筹备召开。推进长臂猿、象、犀牛、羚牛、猕猴属实验动物等野生动物保护繁育行业标准制修订,提高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
强化执法监管
打击非法交易
2022年,由11个部门联合开展的为期3个月的“2022清风行动”取得战果,查处了一大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严厉打击了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有力遏制了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活动,全面巩固了禁食野生动物和长江十年禁渔等成果。此次行动共查办野生动植物案件1.19万起,收缴野生动植物13.12万只(头、尾、株),制品14.12万件、19.74万千克,木材约97吨;关停涉“下山兰”等关键词商家60家,下架涉“下山兰”商品1365个,收缴野生兰花近千株。
一年来,国家林草局注重强化执法监管。健全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工作机制,组织中央政法委等27个成员单位召开第四次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际联席会议;研究起草《罚没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移交管理办法》《罚没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保管处置管理办法》,并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赴重点省份开展调研试点工作;印发《防范和打击网络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工作组工作方案》,成立相关工作组,深入开展健全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工作机制;完善平安中国建设考评办法、林长制督察考核和林长制激励考核评分细则中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指标。
联合农业农村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网盾行动”的通知》《关于加强网络野生动植物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继续发挥野生动植物义务监督员作用,监督地方办理非法贸易案件;指导编制《中国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最佳实践》。
筑牢生物安全防线
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对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和防控,优化调整并公布了720个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名单,印发《2022年重点野生动物疫病主动预警工作实施方案》,参与修订《人畜共患传染病名录》,组织起草《病死陆生野生动物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召开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主动预警及趋势会商会,研判重点野生动物疫病发生风险,全年发现并妥善处置野生动物异常情况207起。
筑牢生物安全防线,成立国家林草局生物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编制了《林业和草原生物安全规划(2022—2025年)》;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林草生物安全工作的通知》;编写《外来入侵物种监测站点布局方案》《重点外来入侵物种参考图册》《监测调查工作历》等指导性材料。
建立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月报告制度,召开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研讨会,推进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和生物安全相关工作;布设100个外来入侵物种监测站,履行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生物安全协调机制工作职责,与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制定《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印发《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履行国际公约
深化国际合作
2022年10月19日,中国大熊猫“四海”和“京京”乘专机抵达卡塔尔哈马德国际机场,标志着中东地区首个为期15年的大熊猫合作研究项目启动。国家林草局积极推进中卡大熊猫项目实施,全力提供技术支持,严格落实入驻保障,按期将两只大熊猫送抵卡塔尔,圆满落实了中卡两国元首达成的重要共识。
履行国际公约,组织参加CITES第19届缔约方大会和公约常委会第74、75、76次会议,会议审议了52个物种提案和91个政策提案。这是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我国首次派员参加的CITES大型线下会议,不仅实现了中方提案全部获得通过、中方顺利当选常委会候补成员国和植物委员代表等骄人成绩,中方首次举办的“中国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最佳实践”边会也获高度赞誉;积极应对虎、豹、象、犀、穿山甲和刺猬紫檀等履约敏感物种事务,维护中国合法权益。出席全球野生动植物执法网络第四次会议等COP19会议议题讨论会,大力宣传中国履约执法取得的成绩,讲好了中国故事。
加强部门协调,充分发挥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组织多部门参加《公约》秘书处、国际刑警组织等国际机构组织的合作交流及联合执法行动,沟通中美墨建立打击非法交易石首鱼三方执法联络小组,持续推进对亚、非国家履约管理和执法人员培训交流活动,加强与国际非政府组织交流合作。
扩展国际合作,先后参加有关虎、象、雪豹等物种保护国际会议,认真履行中俄等政府间候鸟保护协定以及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合作伙伴关系,召开多边和双边会议,交流中日韩澳鸟类保护政策法规和执行候鸟保护双边协定的情况,扩展双边合作行动领域。
加强正面宣传引导
提高公众保护意识
2022年,动植物司会同国家林草局宣传中心、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等单位,广泛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平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评选发布“2021年野生动植物保护十大事件”,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全球老虎日”“世界大象日”“415”国民安全教育日等宣传活动,配合新华社、《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喜迎党的二十大等主题宣传。出版野生动物保护科普书籍,继续抓好保护进校园活动。健全公众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公众自觉抵制乱捕滥猎、乱挖滥采野生动植物及非法交易。及时妥善应对亚洲象等舆论热点,引导舆论走向,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的良好氛围。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