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著华章——昭通市深入实施生态优先战略,争当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纪实
“神秘的赤水河呦,悄悄在流淌,风情万种一路芬芳;神奇的赤水河呦,源远流长,波涛万里酿美酒,醉了四方……”一条河奔流不息,一首《赤水情》传唱不朽。
冬日漫步在赤水河畔,一泓清水,两岸青山。极目远眺,赤水河蜿蜒曲折,一路东去。而今,美丽的赤水河清波逐浪、一碧万顷,再现鱼翔浅底、孩童嬉水、百姓和乐的景象。赤水河流域(云南段)出境段面水质稳定保持Ⅱ类,确保了一河清水出云南。赤水河,正以更洁净、更生态、更优美的形态,为革命老区昭通市镇雄、威信两县人民带来更强烈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赤水河之变,是昭通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践行“两山论”,走好“两化路”的生动实践,创造了河流生态治理的成功“样本”。
昭通地处长江上游、赤水河源头和乌蒙山区,“大山、大水、大峡谷”地形地貌特征独特,是云贵高原上的一颗明珠。昭通生态地位特殊,是长江上游最后一道生态保护线,是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和云南省“三屏两带”生态安全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保护责任重大。
新时代十年,昭通市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指示和到昭通考察的殷切嘱托,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赤水河生态保护重要指示,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实施生态优先战略,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争当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有序整改、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持续优化,境内393条大小河流持续保持一江清水出云南,谱写“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昭通篇章取得开拓性进展,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稳固。
十年感恩奋进,昭通市生态环境实现“脆弱到宜人”的历史性逆转。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青山绿水、蓝天白云成为抬头可见的生态成果。
高站位严要求抓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系统谋划实现新突破
2021年4月,省委、省政府召开昭通现场办公会和赤水河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现场会,提出昭通要全面加强以金沙江下游干流为重点的三大水系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争当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
昭通市强化顶层设计和组织领导。2021年6月,昭通市委、市政府现场办公会要求各县(市、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抓实生态修复治理,巧家县要努力成为金沙江下游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区、镇雄县要努力成为赤水河流域保护修复示范区、威信县要努力成为践行“两山”理论示范区、盐津县要努力成为生态修复示范区、永善县要努力成为金沙江下游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区、绥江县要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其他县市区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同年7月,《中共昭通市委、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争当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的实施意见》出台,全面部署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建设工作;同年9月,昭通市第五次党代会明确把“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拓展深化为“生态优先”战略,作为全市“六大战略”之一予以推进。昭通市委五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及昭通市第五届人代会均强调深入实施“生态优先”战略,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昭通市成立了市委书记和市长任主任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市委书记、市长率先垂范,系统谋划、研究、部署、督导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市级四家班子领导挂联县市区,加强对生态保护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和帮助。市级相关部门各负其责,认真履职,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大对本系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投入。十年来,市级四家班子领导专题调研生态文明建设300余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批示指示600余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会议等200余次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县(市、区)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始终把生态保护治理作为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重大民生工程,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加大投入、注重实效。乡、村两级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发动群众,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生态保护治理的决策部署。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投入生态保护治理。全市上下基本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落实、社会协同、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格局。
昭通市强化谋划革新,编制了《昭通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昭通市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规划》等专项规划,为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提供了具体路径。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改革,实现了从单一制度到初步构建制度体系的转变。生态补偿、河长制、农田水利改革、国家公园体制改革、生物多样性保护、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离任审计、生态损害赔偿等一批在全市范围内具有突破性、标志性的制度相继建立和推行。推动签订赤水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昭通共识》;第一轮赤水河流域跨省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取得实效,第二轮跨省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已签订,补偿资金从第一轮每年补偿6000万元提高到9000万元,增幅达50%。
以最坚定决心和最有力举措抓污染防治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实现新突破
在三大攻坚战中污染防治是其中一大攻坚战。昭通市深入实施生态优先战略,相继印发《中共昭通市委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中共昭通市委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统筹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污染防治攻坚卓有成效。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城镇污水垃圾治理、化工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尾矿库污染治理、长江禁捕整治、赤水河流域保护治理、劣Ⅴ类水体治理、美丽乡村建设“八大行动”,坚决守护好昭通的绿水青山、蓝天白云。《昭通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正式施行并推动实施,各类建筑施工、机动车尾气、裸露地块、城市油烟、工业企业等重点领域扬尘污染得到有效遏制。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2018-2022连续5年保持99%以上,2022年实现有监测数据以来达到100%,PM2.5浓度持续下降,2022年为23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下降了28%,圆满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其他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向好。昭鲁大河石牛口断面如期消除劣Ⅴ类,改写了该断面长期劣Ⅴ类的历史,兑现昭通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的庄严承诺,完成省下达劣Ⅴ类断面“清零”攻坚目标;19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14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达100%,昭通水环境质量2022年位居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第17名,较2021年提升12位,是云南省唯一入围前30名的州市。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于2022年底提高到38.48%,超出省级下达年度目标任务7.3个百分点。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总体安全。生态保护修复步伐加快。接续推进“森林昭通”建设,启动全域绿化美化三年行动。累计完成营造林527万亩,退耕还林还草322万亩,林地保有量达1864万亩,森林蓄积量达532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2011年末的32.6%提高到2021年的47.8%,提高15.2个百分点。巧家、盐津、大关、永善、绥江等5县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成各级自然保护区(地)23个,总面积248.4万亩。湿地面积稳定在43.71万亩以上,湿地保护率55%。完成矿山生态修复192个、修复589.63公顷,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386个,治理石漠化面积1180平方公里,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408.73平方公里。累计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个(其中绥江县为2022年全省唯一创成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4个,综合创成率达54.54%,走在全省前列。
从严从实抓治理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现新突破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盯死“去存量、防增量”工作部署,“点对点、一对一”将历次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滞后问题清单和整改时限在2022年的问题清单交办到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传导责任压力,落实整改。将各县市区整改滞后问题清单上报昭通市干部作风提升办公室进行督办,并抄送昭通市纪委监委、昭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问责通报,推动整改。全力配合生态环境部西南督察局、省委督查室、省生态环保督察办到昭通市开展督察整改督导调研,借助契机推动整改,同时开展暗查暗访、领导挂帮指导抓整改。每月坚持对历次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交办信访投诉举报件整改进行调度。历次生态环保督察累计反馈问题171个,已整改完成157个、正在整改14个,整改完成率达91.38%;转办群众投诉举报件646件,已办结642件、办结率99.38%,正在办理的4件均为2021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按时办结率为100%,如期实现整改滞后投诉问题“清零”目标。2022年整改滞后问题较2021年减少12个,“消存量”取得明显成效。
常态长效抓治理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实现新突破
昭通市制定《昭通市全面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全力围绕迎接二十大,消除环境风险隐患,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成效明显,排查梳理重大风险隐患点位100个。采取八个确保全面排查,落实整改。交办各县(市、区)对标对表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挂账销号。同时,将问题清单分类明确给市级牵头部门,并将问题清单移交各牵头部门指导督促问题整改。动态管理、滚动清零。对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对新增问题一并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整改销号。各县(市、区)均由政府制定了整改方案,对交办问题分解细化,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问题整改持续推进。通过常态化排查整治、日常监管,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呈现越来越少、越来越小的良好态势。
坚持法律为准绳抓治理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与温度更加融合
生态环境地方立法迈出重大步伐。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昭通市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进入了地方立法力度最大、监管执法尺度最严、法律制度实施效果最为显著的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法律法规持续完善。《昭通市城市河道管理条例》《昭通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相继施行,开展《昭通市渔洞水库管理条例》修订。
环境保护执法联动协作机制逐步成熟。2017年,原昭通市环境保护局、昭通市公安局、昭通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不断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资源共享和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协同发力,加大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行为的惩治力度。创新开展“普法+教育+惩戒”三位一体监管、对企业环保合规性全方位“把脉问诊”等普法工作,推动企业全面履行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的主体责任,企事业单位守法意识持续增强。落实网格监管执法“定区域”,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体系。2022年,组织对渔洞水库、城镇“两污”、昭鲁河、畜禽粪污、煤矿、非煤矿山、洗煤场、搅拌站等难点敏感区和重点行业开展10次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点位727个,发现问题1187个,整改完成778个。加强对企业治污的监督帮扶,对存在问题的地方和企业,坚持从实际出发督促整改,避免处置措施简单粗暴。昭通市与贵州省毕节市签订了跨流域环境执法联防联控机制合作协议,共同防范赤水河流域、乌江流域环境污染。
环境监督执法日益严格而有温度。该市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开展监督与执法,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全面有效落实,彰显法律威严。生态环境执法采取11条措施,推行正面清单、柔性执法、审慎包容等六项执法机制,落实和做到守法宣传和执法服务相结合,做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执法效能全面提升,仅2022年就发出预警通知35份,对5家企业免于处罚金额共计241万元,对17家企业减轻处罚金额共计364万元。对生态环境部交办赤水河流域88个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查处。省生态环境联合执法交办的2780个问题,整改完成2757,完成率为99.2%。全市生态环境部门严格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严惩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15年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全市累计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1600余份,其中2022年135份;罚没款数额总计1.9亿余元,其中2022年3988万元。
优化服务抓治理环评审批质效实现新突破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环境审批效能、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和生态环境要素保障大提升行动,环评审批采取27条措施,落实“放管服”“三集中三到位”等为民服务措施全部到位,建立领导分片挂联环评审批、专班服务、跨省通办、一网通办、容缺受理等机制,做到“四减”要求,开辟民生工程绿色通道,服务审批效能全面提升,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政务服务窗口被评为“五星级服务窗口”。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同时,加强“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守住底线、红线,主要运用在规划环评、项目环评的前期决策中,已为昭阳、鲁甸、镇雄、彝良、大关、水富等六个省级开发区优化提升总体规划、水富港扩能工程、光伏项目、昭通交通便民码头等重大项目选址提供重要依据和初判,做到环评服务关口前移,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共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859个(其中辐射类项目14个),核发和登记排污许可证468家。累计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12000余个(其中2022年859个),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核发和登记排污许可证3400余家,其中2022年468家。
扛牢源头责任抓治理赤水河流域保护治理实现新突破
赤水河是长江上游的一级支流,发源于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赤水源镇,因流域内多为丹霞地貌,岩石风化,每逢大雨,泥沙俱下,河水浑赤而得名。也因八十七年前红军长征“四渡赤水”而名扬天下。云南段干流全长97公里,一二级主要支流长227公里,流经革命老区镇雄、威信两县17个乡镇152个村(社区),居住着104万各族群众。
昭通市坚决扛实源头责任,举全市之力,聚各方资源,围绕“打造长江上游最美生态河流、践行‘两山’理论样板典范、流域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的治理目标,配合省级层面出台《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并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组建赤水河流域保护治理工作专班,梳理制定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和考核方案,按月开展“一月一督查、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报告”工作。全面实施“禁渔、‘两污’治理、面源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绿色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六大行动,一幅“水清、河畅、岸绿、鱼游、景美、民富”的美丽画卷在赤水河流域(云南段)正徐徐展开。
水更清。流域内建成污水处理设施126座,卫生公厕432座,卫生户厕15万座,畜禽粪污有机肥厂2个,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6座。整治入河排污口64个,建成2座水质自动监测站、10个监测点,干支流水质不断改善,出境段面水质连续32个月稳定保持Ⅱ类,确保了一河清水出云南。
河更畅。拆除流域内17座小水电站并完成生态修复,在全流域率先实现干支流无小水电,恢复了自然流态。
岸更绿。关闭矿山116个、煤矿25对、养殖场18家,治理历史遗留硫磺矿渣684万吨、修复矿山209座。新造人工林10万亩,建河道防护林带1460公里,基本实现流域内看不见荒山、看不见祼土。
鱼更多。增殖放流鱼苗330万尾,鱼类从2020年初的36种增加到42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金沙鲈鲤重现赤水河。
景更美。村庄绿化15万株,建成生态观光廊道62公里,口袋公园20余处,精品示范村6个,美丽村庄42个。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部分项目已建成投入运营。
民更富。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新建竹基地142万亩。镇雄荣获“中国赤水源方竹之乡”称号。流域内生产总值从2019年的101亿元增加到2022年的132亿元,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9年的12732 元增加到2022年的16296元。赤水河(云南段)建设“美丽河湖”案例被省生态环境厅推荐到生态环境部参评,推动赤水河流域保护治理向规划目标迈进。以赤水河流域保护治理引领金沙江、横江、牛栏江等流域保护治理逐步推进并取得重大进展。
“今年1月初召开的昭通市委五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2023年,昭通市要大抓生态保护治理,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深入实施生态优先战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大力推进美丽昭通建设。”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郑维江介绍说。他表示,贯彻落实好昭通市委五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生态优先”战略落地见效,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别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好中心城市细颗粒物的管控工作;持续抓细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和整治,不断发现问题,不断解决问题,使全市生态环境问题越来越少、越来越小;持续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坚持水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三水共治”,确保境内的393条河流清澈地流出昭通;持续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通道,不断增加广大群众的收入,持续推进生态示范创建,让乌蒙大地天蓝地绿水清。
击鼓催征稳驭舟,奋楫扬帆新征程。站在新的起点,身披绿色新装的昭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正从蓝图变为现实,昭通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道路上走得愈发坚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步伐更加有力。630多万乌蒙儿女正朝着建成“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目标不断奋进,奋力续写美丽中国的昭通新篇章。
来源:关注森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