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召开全省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工作会议
近日,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召开全省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工作会议,总结近三年野生动植物保护与湿地管理工作,部署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全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湿地保护再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落实、多方参与,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推进科学化、法治化、系统化、智能化建设,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构建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会议指出,河北各级林草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履职尽责、服务大局,忠诚担当、砥砺前行,圆满完成野保湿地工作各项任务目标,为全省林草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年来,河北省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重点物种保护取得新成效。基本建成以10个收容救助站为骨干、多个收容救护点为补充的救护体系,年均救助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6000余只(头)。划定公布4个第一批野生动物重要迁徙通道。加强全省9个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保护恢复。在白洋淀划定9块鸟类栖息地,开展2个鸟岛建设,实行调查监测月报告制度。成立京津冀野生动物保护协调小组,联合开展巡查巡护。全球极危物种青头潜鸭“安家”白洋淀,种群数量由最初的个位数增加到今年2月的285只。旗舰物种华北豹在太行山区频现,2020年以来监测到50余次。华北豹、中华秋沙鸭、丹顶鹤、大鸨、猎隼、黑脸琵鹭、中华凤头燕鸥等7种国家抢救性保护的极度濒危物种保护率达到100%。通过就地保护、迁地保护,缘毛太行花、河北梨野外种群持续扩大,已从国家极小种群物种名单中调出。
执法监管能力实现新提升。率先在全国实现省、市、县三级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覆盖,形成上下联动、整体发力的生动局面。与石家庄海关签署《合作备忘录》,在联合执法、信息通报、技术交流等8个方面深化合作。组织开展“清风”“金网”“网盾”等专项行动,年均侦办涉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1250起,严打严管态势逐步形成,公安部、国家林草局予以充分肯定。建立林草系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67处,快速妥善处置曹妃甸野鸭禽流感疫情。秦皇岛市成立野生动物生物安全风险监测站,提升末端发现能力。圆满完成林草外来入侵物种外业调查。牵头建立五部门互花米草联防联控机制,制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唐山市、沧州市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法规制度体系得到新加强。着眼新修订新出台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湿地保护法》,抓紧开展河北省相关条例修订工作,加强立法调研,起草修订草案,完成了立法准备。根据国家规定,调整公布全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脊椎动物名录,由过去的530种增加到605种。建立“护飞行动”常态化制度,为候鸟迁徙保驾护航。启动了全省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范围涉及11个设区市、150个县,推动市、县及自然保护地制定野生动植物名录,填补空白。制定《陆生野生保护动物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在井陉、围场、黄骅、涞源、枣强5县,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试点。围场县制定了全省首个专项保险理赔流程,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湿地保护修复展现新面貌。加大湿地公园申报力度,11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通过国家验收,新增省级湿地公园3处,总数分别达到22处、36处,保护管理体系日趋完善。争取省以上资金1.27亿元,在南大港、衡水湖、察汗淖尔等重要湿地,开展以退耕还淀还湿、湿地生境恢复、湿地植物栽植等为主要内容的保护修复工程,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稳步提升。累计申请资金1.23亿元,完成藻苲(zhǎ)淀、唐河、府河、孝义河退耕还淀还湿工程3万多亩,“华北明珠”白洋淀的生态底色更加靓丽。开展衡水湖国家级湿地、曹妃甸省级湿地生态保护补偿试点,补偿面积近6万亩,生态保护与农户利益之间的矛盾有效缓解,群众参与保护的积极性、自觉性极大提高。
会议明确,野生动植物保护要以打造“栖息生境保护、资源监测监管、收容救护管理、疫源疫病监测”等四大体系为目标,逐步实现由重点性保护向全面性保护转变。加强华北豹、褐马鸡等旗舰物种栖息地、迁徙通道生境改善和保护,促进野外种群数量不断增长。健全市级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带动县级救护站点布局建设,构建较为完善的收容救护体系。开展春秋季候鸟迁徙“护飞”行动,加强鸟类栖息地保护修复,打造更多更美“鸟类天堂”。开展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旗舰物种监测,探索构建常规监测与专项监测相结合的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监测评价体系。以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安全管理为重点,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完善野生动物资源监管制度,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强化联合执法,全链条、全过程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违法犯罪行为。
会议明确,全省湿地保护要以建立重要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小微湿地等相互补充、共同发展的保护体系为目标,逐步实现由区域性保护向全域性保护转变。结合河北省湿地保护和生态建设需要,加快修订《河北省湿地保护条例》,织密扎牢湿地保护的“制度网”。完成省级重要湿地优化调整工作,落实好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目标,严格管控建设项目征占用湿地。坚持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原则,实施湿地修复工程,扩大湿地面积,提高湿地生态质量。做好“一淀三河”(藻苲zhǎ淀、唐河、府河、孝义河)湿地保护恢复工程后期运营管理维护工作,巩固好60平方公里退耕还淀还湿成果。加大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宣传力度,拓展宣传深度和广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会上,石家庄市、唐山市、秦皇岛市、围场县、张家口市和雄安新区等分别就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湿地保护的经验做法作了典型发言,其他市进行了书面交流。期间,与会代表还集体参观了河北师范大学博物馆,学习野生动植物基本知识,了解野生动植物保护基本方法,以提高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管理的能力,助力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更好更快发展。(王铁军)
来源: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