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优先 绿色发展

中国绿色碳汇网

兰州市黄河风情线游人如织。新甘肃·兰州晨报记者 裴强


五月的陇原大地,暖风和煦、阳光明媚。开窗见绿,起步闻香,抬头蓝天白云……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五年来,甘肃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如今,不断改善的环境让更多甘肃人感受到了幸福的含义。

精准治污 守护青山绿水最美底色

初夏的兰州,黄河碧绿,微风不燥。蓝天白云之下,柳绿花红之间,市民悠闲地散步,健身“达人”奋力奔跑……

兰州市民刘建国常常在天气晴朗的日子里,去黄河边放风筝。

“这些年,兰州的空气质量发生了明显变化,呼吸着新鲜空气,看着风筝在天蓝水绿的空中飞翔,整个人的心情都好了!”刘建国说。

近年来,兰州市积极创新举措,铁腕治污,空气质量逐年改善,实现了从“兰州灰”到“兰州蓝”的巨大转变。而今,兰州更添“常态蓝”“四季绿”。

兰州市花大力气强化水源地环境保护。西固区水源保护区是兰州市主城区唯一饮用水水源地,沿河道总长度23.8公里,总面积57.26平方公里。

近年来,兰州市陆续实施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和兰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重点实施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水源涵养林建设、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河道修复、保护区标识建立及维护、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和咸水村生活聚集区生活污水处理建设工程等。这一批工程的落地实施,最大限度削减了进入黄河的污染源,使水源地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标准,有效预防饮用水水源遭受污染,牢牢筑起了黄河水源保护的绿色屏障。

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基础性、底线性任务,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省“十三五”各项约束性指标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天更蓝。全省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3.7%,14个市州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9项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水更清。全省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全省74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4.6%,无劣Ⅴ类水体。18条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完成整治并达到“无黑臭”等级。完成45个地级和111个县级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

——地更绿。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8.94%,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

多措并举 筑牢黄河流域生态安全屏障

黄河流经甘肃长达913公里,流域面积14.59万平方公里。甘肃是黄河流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补给区,肩负着黄河中上游生态修复、水土保持和污染防治的重任。

近年来,甘肃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主动担负起黄河上游生态修复、水土保持和污染防治的重任。

为摸清黄河流域细况,甘肃省在全国率先启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及污染现状调查,完成黄河流域甘肃段4个水系36条重要干支流的7大类15小类入河排污口排查,排查河道约6000公里,基本摸清了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及污染现状底数。

省生态环境厅分类施策制定整治措施,制定上报“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截至目前,生态环境部交办的4474个入河排污口,已全部完成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后续将按照“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有序推进排污口整治工作,从源头上规范排污行为、总量上控制污染物排放,确保“母亲河”清水长流。

甘肃省成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及5个专责组,构建覆盖各主要环境要素的地方法规体系及“1+N+X”规划政策体系。省生态环境厅作为污染防治专责组组长单位,全力减排污、提水质。沿黄流域30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完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62座,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地级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分别达到97%、93%、97%以上。

甘肃地处祖国内陆,分属长江、黄河、内陆河三大流域,承担着全国主要江河源头水源补给、水源涵养、防风固沙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要生态功能,是国家西部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五年来,甘肃省以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为统揽,以建设造福人民幸福河湖为目标,多措并举、协同推进、狠抓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成效显著,河湖面貌持续改善。全省21934名河长、1065名湖长上岗,履行守河护河“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巡河、治河、护河“三位一体”责任。

河湖长制实施以来,全省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让西部河湖生态屏障越来越坚固。敦煌哈拉诺尔湖重现碧波;石羊河下游青土湖水面面积扩大至26.7平方公里,周边旱区湿地面积达到106平方公里,“石羊河”治理模式成为全国样本;黑河流域东居延海实现连续15年不干涸,水域面积常年保持在40平方公里左右;疏勒河全程再现大河西流,干涸消失300余年的疏勒河终端——“哈拉奇”重现,并形成5平方公里左右的湖面。嘉峪关草湖、文县黄林沟、酒泉花城湖、康县梅元河等4处国家湿地公园正式挂牌,金川金水湖国家湿地公园顺利通过国家验收,黄河流域甘肃段处处呈现出勃勃生机。

狠抓落实 祁连山生态环境由“乱”变“美”

祁连山作为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突出发挥着“三阻一涵养”的重大作用,其生态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必须把保护修复祁连山生态环境摆在重要位置。

甘肃省深刻吸取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教训,坚决扛起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动真碰硬整改各类问题,推动祁连山生态保护和修复取得明显成效。保护区内144宗矿业权、42座水电站、25个旅游设施项目差别化整治和分类整改全面完成。各级党委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进一步压实;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公众参与、全民保护意识有效提高,生态环境群防群治和多元化保护的格局初步形成。2019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对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给予“由乱到治、大见成效”的肯定。

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祁连山生态环境整治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切实筑牢河西走廊生态安全屏障。

张掖市肃南县白泉门矿区大湾A片治理区是近年来祁连山生态环境治理的一个缩影。2017年,肃南县实施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进行覆土回填整治,栽植青海云杉3万多株,现在苗木长势良好。曾经渣堆遍布、水土流失严重的烂河湾已成为苗木葱郁的云杉林地。

撤人员、拆设施、封矿井、清现场,自2017年开展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以来,甘肃省经过5年的综合评估,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成效显著,生态环境质量稳中有升、持续向好。草地面积明显增加,植被生长状况总体改善,明显改善区域占保护区总面积的比例增加37.5%。保护区地表水考核断面、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优良,其中Ⅰ类水比例达到58%;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同时,甘肃省建立祁连山定期监测分析和评估预警机制,推动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由集中整治向长效常态化监管转变。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113项问题已整改完成107项,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涉及甘肃省的1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9个。甘肃省连续5年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省级自查发现的1845个生态环境问题,完成整改1826个,整改完成率98.97%,自然保护区内新增人类活动疑似问题点位和面积呈现出“双下降”趋势。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实现14个市州全覆盖,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对14个市州、1家省属企业开展了督察。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每年都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会同“公检法”系统开展打击危险废物和监控数据造假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联合行动,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生态环境问题。

生态优先 绿色发展成效显现

生态美则发展优,发展优则百姓富,生态与发展的共赢已然成为关系人民福祉和未来发展的战略抉择。

近年来,甘肃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发展道路,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绿色转型发展作用更加突显。

以金昌为例,绿色发展已带来“双赢”局面。据了解,金昌市近年来把“绿色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围绕重点企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招商引资,打造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形成环环相扣的产业链条,通过资源循环利用、就地转化,实现变废为宝、化害为利,在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下降,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5.6%,环境质量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与此同时,甘肃省认真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对首批纳入国家碳市场19家发电企业发放配额,组织对7大行业重点控排单位开展碳排放核查,全省“十三五”碳强度累计下降率达35.44%,超额完成国家目标任务。

甘肃省严格落实能耗“双控”制度,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分行业制定技术改造实施方案,有序推动钢铁、建材、石化等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十三五”期间全省共压减生铁产能160万吨、粗钢产能174万吨,关闭退出煤矿100处、化解过剩产能1400万吨,全省能耗强度控制在合理区间。大力发展绿色生态产业,确定全省绿色环保产业发展及绿色矿山创建的重大措施和重点项目,加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稳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省生态环境厅坚持绿色发展导向,初步构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1+7+4”规划体系,遴选7大类311个重大标志性、示范性工程项目,建立“十四五”规划项目储备库,估算总投资135亿元。

生态建设非一日之功,每一分绿色都来之不易。

目前,甘肃省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成效逐步显现,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来源:甘肃日报       周婉婷    焦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