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第3号总林长令部署森林火灾防控

11月18日,河南省委书记、省第一总林长楼阳生,省长、省总林长王凯共同签发河南省第3号总林长令——《关于做好冬春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的令》,要求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火源管控,有效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

一是全面压实防控责任。各级林长要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研究部署森林防灭火工作,认真落实“五级林长+护林员”网格化责任体系,扎实开展林长巡林,突出抓好乡、村关键层级责任落实。要切实发挥林长制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二是加大火源管控力度。高火险期及时发布禁火令,三级以上森林火险天气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加强农林交错区农事、祭祀、施工用火和生产性用火监管,推进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动,及时清理坟边、林边、地边等重点部位可燃物。

三是提升全民预防合力。积极动员民众广泛参与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扩大防火宣传教育覆盖面,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防火宣传。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基层综合治理内容和村规民约,整合乡、村两级基层力量,提升基层森林防火应对能力。

四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落实并完善高火险响应、火灾扑救等预案制度,配齐防火物资装备,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实战演练。防火紧要期内,各级森林防灭火专业队伍要严格履行防火宣传、携装巡护、制止违规用火、隐患排查整治等预防工作任务。

五是强化应急处置支撑。严格执行防火紧要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充分运用“空天地”一体化监测手段,全天候监测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工作方针,全面落实专业指挥刚性要求,贯彻“打早、打小、打了”和“三先四不打”原则,科学高效处置森林火情,落实“金标准”,坚决守住不发生人员伤亡底线。 (张香红)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