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决策部署,健全完善以《森林法》为核心的森林资源管理法律制度体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届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电子邮箱:lincaolifa@163.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法规处(邮编:10071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