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林改之音 温暖民心

自20世纪80年代初开启林业改革后,“中国绿都”福建三明首创了“林票发行”“国有林场差异化绩效管理激励机制”等众多经验,森林覆盖率超全国平均水平3倍,农民收入约1/3来自林业,成为全国林业改革的一面旗帜。

  “林改先行者”三明如今再出发,围绕“1+N+X”机制,大力实施八项创新,持续擦亮国家森林城市、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等金字招牌。

  以群众首创精神接续推进

  20世纪80年代初,林业“三定”政策实行,提出要分山到户。深知简单分山到户行不通的三明没有急着走出这一步,而是坚持不分山,只分股分利。1987年,国家要求不再分山分林到户,三明却开始了分山分林改革,实现山、利、权均等。

  这项充分体现群众首创精神的创新为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了借鉴,也成了三明林业改革的奋进之源。20多年间,三明市委市政府一届接着一届干,接续推进林业改革,三明先后获得23项省部级以上荣誉。2015年,三明被国家林业局确定为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5年后,“全国首个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称号花落三明。

  党的十八大以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三明林业改革也进入了新的阶段,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成了新的改革目标。

  把创新作为核心动能

  在林木采伐中,三明林农受到规程限制,申请较难且手续繁琐,影响收益。为此,三明优化林木采伐审批程序,探索制定了告知承诺制林木采伐管理办法,将少量的林木采伐审批权下放至乡镇林业站,为林农提供便捷的审批服务。同时,放活林木处置权,以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的方式,进一步优化公益林布局。针对林权类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衔接不顺畅问题,创新了林权登记管理机制,推动林地规模经营。

  在林业改革过程中,三明始终把创新作为核心动能,先后完成了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林权登记管理机制、林业金融、林票制度、林业碳票制度、林业产业融合发展机制、国有林场绩效管理机制、森林资源管理体制等八项创新,落实林木自主处置权,促进林权有序流转,打通资本进山入林通道,推动林权证券化,探索发展林业碳汇,有效提升林业治理能力。

  让百姓吃上生态饭

  在三明,“绿水青山如何转化为金山银山”是目标课题,百姓富是不懈追求。2021年3月,三明市委市政府出台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进一步完善了林业改革的组织保障。

  按照“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的要求,三明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05年底在全省率先完成明晰产权的主体改革任务,实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2006年开始发放林权证,全市林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率达98.7%,制作发放林权证67.5万本,2009年基本实现每家农户持有林权证。

  为推动林业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三明探索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发展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林场等,构建新型林业经营体系。创新林权收储机构、林业金融风控机制,在全国率先推出林权按揭贷、林权支贷宝、福林贷等林业金融产品。健全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运行机制,开展以“合作经营、量化权益、市场交易、保底分红”为主要内容的林票制度改革。发展全域森林康养,打造“中国绿都·最氧三明”品牌。大力发展笋竹、油茶、花卉苗木、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特色富民产业,使山林真正变成“绿色银行”。

  此外,三明还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林权证券化。重点在森林资源管理、优化林权登记、林地规模经营、林业金融创新、林票碳票制度改革、林业产业融合发展、国有林场激励机制等方面探索新模式,形成了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林业改革发展成果,实现百姓富与生态美有机统一。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作者:吴莉 江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