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制定措施支持抚州林业综合改革试点

江西抚州是国家林草局正式批复的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之一,也是目前江西省唯一一个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为实现全省林业高质量发展探索新路子、积累新经验、作出新示范,江西省日前制定相关措施,支持抚州林业综合改革试点。

  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用好林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支持开展第二轮林地承包到期后承包期延期试点;放活林地经营权,健全林权管理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林地适度规模经营。支持抚州率先实现林权管理服务系统与林权登记系统对接,建立信息实时共享机制。支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家庭林场和合作组织,在省级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和示范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奖补资金上予以支持。

  探索林业绿色金融创新

  支持抚州依托全省林业金融服务平台开展林业金融机制和品种创新,指导构建政银保协同服务和信用评价机制,联合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开发符合集体林区特点的林权抵质押贷款、地方特色保险等金融产品;开展林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碳汇和公益林、天然商品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支持抚州市构建林业融资担保风险代偿机制,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基准林价制度。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

  在抚州市推广完善林权收储担保体系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区组建林权收储整理平台机构开展市场化收储担保。支持抚州规范有序推进林业碳汇工作,提升森林碳储量和固碳能力。支持南方林业产权交易所生态产品(抚州)运营中心以林业生态产品为基础交易品种,探索开展林业碳汇及湿地占补平衡、绿化增量、森林覆盖率等指标交易,建设成为全省统一的平台;建立南方林业产权交易所(资溪)竹材运营中心,开展大宗竹产品交易,支持构建成为辐射周边省市的区域性竹产业供应链平台。指导南丰县、资溪县开展“湿地银行”建设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湿地后备资源登记,有序开展湿地占补平衡指标核算与交易。支持在重点生态区位、基础条件较好的县开展森林赎买。

  加快国有林场绿色发展

  充分利用中央和省级林业基本建设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生态恢复资金、天然林禁伐补助资金、欠发达林场巩固提升补助资金等涉林项目资金,以及低产低效林改造、生态保护修复、储备林等林业重点工程项目支持国有林场绿色发展,加大对抚州市国有林场场外造林的投入,开展场外造林。

  支持抚州市龙头企业与国有林场联合组建项目经营公司,开展合作经营。完善国有林场采伐管理,将抚州国有林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相应的专项规划,并享受相应扶持政策。用足用好国家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支持和贴息贷款政策,积极争取各类外资贷(赠)款。推进抚州市开展国有林场绩效考核管理工作。

  打造现代林业产业示范省“抚州样板”

  依托江西省现代林业产业示范省创建,重点扶持资溪毛竹产业园、南城校具(凉亭)产业园、黎川家具产业园、金溪香料产业园、乐安森林食品(竹笋、油茶)产业园和原料林基地建设,筹措资金、项目支持抚州“十百千”工程和林业“千万资源变千亿产值”行动,扶持抚州市发展木竹精深加工项目。

  大力支持抚州市森林康养和森林药材(含香精香料)产业发展,对符合申报要求的省级森林康养基地和新增森林药材种植面积给予资金支持。

  积极协调省发改委支持抚州市森林步道项目建设,将抚州市打造成为国家级全域森林康养示范市。

  深化林业体制机制改革

  推深做实林长制,加强机制创新,持续加大林长制标准建设投入,推动抚州林长制监管智慧管理平台升级,不断加强“一长两员”森林资源源头管理体系建设,将林长制向产业发展延伸,打造抚州特色林长制升级版。

  按照国家规定简化采伐审批流程,改革人工商品林采伐制度,落实依法自主经营放宽低产低效林更新改造标准,支持南城县、黎川县、资溪县先行试点集体人工商品林限额年度结转。创新松材线虫病除治方式。

  鼓励借鉴“资溪模式”,组建区域林业管理服务中心,增强乡镇林业服务能力。加快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对抚州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和重大公共民生等重点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定额给予倾斜,加大对抚州林区公路、森林防火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作者:刘小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