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联合履约?
联合履约 joint implementation,JI :是《京都议定书》中引入的灵活履约机制之一。是附件一国家之间在“监督委员会” (supervisory committee)监督下,进行减排量单位核证与转让或获得,所使用的减排单位 为“减排量单位”(ERU)。作为可交易的商品,ERUs 可以帮助附件一国家实现京都议定书 下的减排承诺。
联合履约 joint implementation,JI :是《京都议定书》中引入的灵活履约机制之一。是附件一国家之间在“监督委员会” (supervisory committee)监督下,进行减排量单位核证与转让或获得,所使用的减排单位 为“减排量单位”(ERU)。作为可交易的商品,ERUs 可以帮助附件一国家实现京都议定书 下的减排承诺。